朋友圈被這樣一張有趣的圖片刷屏了,圖片是丁先生與何小姐婚禮的“約法十則”,于是廣大網友開始躁了,“結婚的前提你得有個對象,還得給得起彩禮?!?、“這婚,結不起!”。
一議酒席三十六桌
二議見面禮二千八百八十八元
三議服裝九千八百八十八元
四議黃金一百二十克
五議手機一部
六議汽車一部
七議住房一套
八議家電齊全
九議家具齊全
十議禮金二十八萬八千八百八十八元
彩禮也稱為聘禮,是中國幾千年來迎娶新娘過門的一種風俗習慣。彩禮其實不在于給多少,而是男方為了迎娶女方的一種心意,只要能讓雙方滿意就行。麗江,雖然是少數(shù)民族聚居地,不同民族有自己的婚俗,但就彩禮方面并沒有什么硬性的標準。全國結婚彩禮排行榜(不包括車、房等硬件)可以看出,一個地方一個風俗,所以彩禮并沒有什么合適的數(shù)目。
在麗江彩禮的說法有很多,有的人說彩禮多少一般代表了男方對女方的重視程度,很多家庭認為什么都不要直接住進人家家的女方都會被看輕。至于男方家向女方家送彩禮的多少,要由女方家的要求和男方家的經濟狀況而定。而且據(jù)了解,大多數(shù)家庭收到的彩禮錢實際上還是會給回新婚夫妻的。
從古至今的習俗自然不能遺忘,但婚姻是否需要這樣如項規(guī)定、簽字蓋章呢?請大家在留言區(qū)發(fā)表自己的看法吧。
麗江熱線實習記者:木紅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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