為深入推進掃黑除惡專項斗爭,維護社會治安秩序,保障公共安全和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,根據相關法律法規(guī)的規(guī)定,寧蒗彝族自治縣在全縣范圍內依法收繳非法槍支彈藥爆炸物品,嚴厲打擊槍爆違法犯罪活動。在收繳過程中,一支“特殊”的槍支吸引了眾多人的眼球。【微信用戶請點擊頁面左下方“閱讀原文”觀看此條新聞視頻】
家住寧蒗縣新營盤鄉(xiāng)藥草坪村委會養(yǎng)山村的村民李春紅是該縣“全國民兵英雄”金古畝火(后改用名海來猛火)的兒子,記者來到他們家時,李春紅正在認真的一遍一遍擦拭著父親過世時留下的唯一遺物——一支半自動步槍。
海來猛火兒子 李春紅:父親走了好多年了,以前是民兵,當時這里沒車,到半路遇到土匪,剿了好幾伙。最后中央來了個通知,說他是民兵英雄,通知他去北京開會,那時候沒車,下午他直接走到麗江,麗江才有車。
李春紅談到已故的父親時眼眶總是濕潤。他告訴記者,雖然父親已故,但是他的事跡一直感染著他們兄弟姊妹?,F在他們一家家境還不是很寬裕,但是受父親的影響,他們兄弟姊妹一直秉承父親身上的優(yōu)良傳統,腳踏實地、堂堂正正做人。
據寧蒗縣志記載,李春紅父親金古畝火,后來改用名海來猛火,彝族,1930年生,寧蒗縣新營盤鄉(xiāng)藥草坪人。1956年參加聯防隊,1958年擔任大拉壩、西布河、戰(zhàn)河、跑馬坪四個區(qū)的郵遞員。同年11月28日,在送郵件到到戰(zhàn)河的途中,遇見六名土匪正在搶奪一民兵手中的武器,他舉槍擊斃匪首,活禽兩名土匪,縣委授予“一等戰(zhàn)斗英雄”稱號。1959年赴北京出席全國“群英會”,被中央軍委授予“全國民兵英雄”稱號,獎半自動步槍一支。后任縣政協第六至九屆委員。
海來猛火兒子 李春紅:父親是一個勇敢的人,他天天教我們要走著共產黨的道路,不要走黑道。我們娃娃有七個,七個都是這樣教的,我有兩個兄弟,他們都從來沒有走錯一步路。我想起父親還是偉大,我們也是走著父親的道路。
當天,寧蒗縣委、縣政法委、縣公安局相關負責人一行也到李春紅家看望慰問“全國民兵英雄”家屬,與他們再次溝通講解非法持有槍支彈藥和爆炸物品對國家、社會安全和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危害性,并對老人家的英雄事跡表示高度贊譽。表示將認真整理和展出海來猛火老人家的英雄事跡,讓更多的人知曉老人家為小涼山解放事業(yè)所做的貢獻。
李春紅說,最近到處都在宣傳非法持有槍支彈藥和爆炸物品對國家、社會安全和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危害性。雖然父親的這枝槍來源合法,而且很有紀念珍藏意義,但是為了積極響應號召,他愿意帶頭主動上繳槍支,為維護社會治安穩(wěn)定作出“全國民兵英雄”家屬的貢獻。
海來猛火兒子 李春紅:我父親真的是很友善、很勇敢的一個人,對黨、對人民都很忠誠。假如我父親還在,還是會像我一樣自動把槍支上交,共產黨有原則,我們主動把槍交到博物館展覽。我父親對槍的記憶相當深刻,我覺得我父親這把槍是無價之寶,但是形勢就這樣,所以我?guī)ь^主動的交上去。
記者/寧蒗臺 阿 香 曹 勇
責編/陳 敏 李 鐵
監(jiān)制/和紅軍 和麗星 總監(jiān)制/馬 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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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發(fā)稿編輯:本臺報道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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